人保寿险金生相伴终身寿险(B款)
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终身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8周岁前身故/全残按105%已交保费/现价较大者给付。 18周岁后且交费期间内身故/全残,给付已交保费乘以给付比例与现价较大值。
18周岁后且交费期间外身故/全残,给付已交保费乘以给付比例、有效保额与现价较大值。 |
列车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但不满75周岁之间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列车和客运民航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在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同时,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的100%给付列车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 终身
保障期限: 终身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列车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在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
6、更多免责详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