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附加牙科团体医疗保险
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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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科医疗保险金 | 因合同约定的牙科医疗情形导致在我们认可的医院治疗,我们就其符合附加合同签发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牙科门急诊费用,按附加合同约定,在扣除免赔额后,按给付比例给付牙科医疗保险金。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 ≤1年
保障期限: ≤1年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支出牙科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
外伤)或其复发。
任:
(1)主合同中列明的“责任免除”事项;
(2)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中特别约定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
(3)康复治疗,美容、整形、矫形;
(4)在本附加合同的生效之日前被保险人已存在但未如实告知的疾病、症状(包括
外伤)或其复发。